邢台市大沙河综合治理工程项目(南水北调总干渠上游3km处至钢铁路桥处)勘察-设计-施工EPC工程总承包招标公告 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邢台市大沙河综合治理工程项目(南水北调总干渠上游3km处至钢铁路桥处)勘察-设计-施工EPC工程总承包已由邢台市行政审批局以邢批投资【2023】188号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邢台市望泉岛水利管理有限公司,建设资金来自自筹资金及争取上级补助资金,项目出资比例为100%,招标人为邢台市望泉岛水利管理有限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设计施工总承包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概况:2.1.1 建设地点:信都区大沙河南水北调总干渠上游 3km 处至钢铁路桥处河道北叉,河道中心线全长8.3km。2.1.2建设规模:按照防洪等标准进行综合治理,面积835.0584公顷。工程范围为河道及左岸1、主槽开挖及滩地平整工程,长度8.3km。2、堤防及望泉岛防护工程:堤防工程全长8.3km,望泉岛坡脚防护全长9km,堤顶路工程硬化绿化全长4906m,堤顶宽度共计8.5m。其中沥青混凝土路面宽6m,路面至迎水侧堤肩宽1.3m,路面至背水侧堤肩宽1.2m。3、蓄水工程,布置6座蓄水堰。配套安全、消防、环保等设施。本项目不得与其他项目的建设内容发生冲突。2.1.3 计划总工期:1095日历天2.1.4质量标准:勘察、设计要求的质量标准:满足工程各方面的需求,并达到现行国家质量验收合格标准;施工要求的质量标准:竣工验收达到合格标准。2.1.5标段划分:本项目标段1个标段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本次招标对投标人的资格要求如下: 3.2 本次招标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下列要求:联合体成员家数不得超过4家(含4家)。(1)联合体各方应共同签署联合体协议,协议中应明确拟负责本项目施工单位为联合体牵头人,明确各方承担的工作和责任,并以联合体牵头人身份参加投标;(2)联合体各方不得再以自己的名义单独投标,也不得同时参加两个或两个以上的联合体投标,联合体出现上述情况者,其投标和与此有关的联合体的投标都将被拒绝。 3.3 在开评标过程中采用双盲方式进行评标。本项目采用分散评标。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23-12-25 00:00至2023-12-29 23:59(北京时间,下同),登录惠招标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http://www.hbidding.com/)下载电子招标文件。 4.2 招标文件每套售价0 元,售后不退。技术资料押金0元,在退还技术资料时退还(不计利息)。 5. 投标文件的递交 5.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为2024-01-18 09:00:00,投标人应在截止时间前通过惠招标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递交电子投标文件。 5.2 逾期送达的投标文件,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将予以拒收。 6. 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河北省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邢台市公共资源交易网、惠招标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上发布。 7.联系方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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