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招标条件
郑州航空港经济综合实验区(郑州新郑综合保税区)祥符刘路(汴梁路-梁州大道)道路工程等3个项目工程监理已由郑州航空港经济综合实验区经济发展局(统计局)以郑港经发{2022}88号批准建设,招标人为河南领港冷链物流有限公司(郑州航空港投资控股集团有限公司下属三级全资子公司),资金来源为区财政筹措及企业自筹,资金已落实。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工程监理进行国内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名称:郑州航空港经济综合实验区(郑州新郑综合保税区)祥符刘路(汴梁路-梁州大道)道路工程等3个项目工程监理。
2.2项目编号:HGZ202206290202
2.3建设地点:郑州航空港经济综合实验区(郑州新郑综合保税区)南水北调总干渠以东。
2.4项目概况:郑州航空港经济综合实验区(郑州新郑综合保税区)祥符刘路(汴梁路-梁州大道)K1+170-K2+719.87长度约1550米;郑州航空港经济综合实验区(郑州新郑综合保税区)前程东路(洪泽湖大道-电子信息八路)长度约1780米;郑州航空港经济综合实验区(郑州新郑综合保税区)龙中北四路(口岸五街-前程东路)长度约700米,其中祥符刘路段原路名(图纸显示路段)为祥符刘路(枣庄路-马陵路);包含道路、雨水、污水、交通、照明、电力土建排管、通信管道等专业。
2.5招标范围:本项目范围内的工程施工准备阶段、施工阶段、项目移交阶段及保修期全过程监理。
2.6工期控制目标:确保在施工合同工期内完工。
2.7监理服务期限:自建设单位下达进场通知始,于下达合同终止通知(以保修期结束为准)终,不计取延期监理费。
2.8质量标准:严格执行国家工程建设管理的法律、法规和规章制度,贯彻现行监理技术规范及管理规定,确保工程建设安全文明施工,保证工程满足国家施工验收规范的要求,合格标准。
2.9标段划分:本次工程监理招标项目共划分一个标段。
根据《河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同意郑州航空港经济综合实验区开展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招标投标领域改革试点的批复》中附件《郑州航空港经济综合实验区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招标投标领域改革试点实施方案》第二条工作措施(二)简化招投标程序3.实行批量招标规定,将此次招标设定为批量招标,包含郑州航空港经济综合实验区(郑州新郑综合保税区)祥符刘路(汴梁路-梁州大道)道路工程、郑州航空港经济综合实验区(郑州新郑综合保税区)前程东路(洪泽湖大道-电子信息八路)和郑州航空港经济综合实验区(郑州新郑综合保税区)龙中北四路。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资质要求:投标人为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独立企业法人,须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市政公用工程监理甲级资质或工程监理综合资质。
3.2总监理工程师资格要求:
投标人拟派项目总监须具备在本单位注册的市政公用工程专业监理工程师注册证书,并在本企业办理劳动合同关系(提供劳动合同)、缴纳养老保险(提供社保部门出具的缴纳养老保险的证明,含2022年6月)。
3.3信誉要求:
(1)投标人须具备良好的社会信誉,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产、停业或者投标资格被暂停、取消状态,最近三年内未发生骗取中标,未发生严重违约;在近三年内投标人、法定代表人、拟派项目经理、拟派技术负责人无行贿犯罪行为,以书面承诺为准(格式以招标文件中第八章投标文件格式要求为准);注:最近三年是指该项目投标截止之日起往前顺推三年(即:2019年07月01日-投标截止之日),以实际行为发生时间为准。
(2)投标人须提供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或“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网站(http://zxgk.court.gov.cn/shixin/)查询相关主体(含企业、企业法定代表人、拟派项目总监)未列入失信被执行人网页打印页,若上述对象有一个或一个以上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拒绝其参与本次投标活动,其投标无效。查询时间为招标公告发布之日后,投标截止时间前。查询结果需显示网页查询时间。
3.4其他要求:
(1)参加投标活动的法定代表授权委托代理人须为投标单位人员,需在投标企业办理劳动合同关系(提供劳动合同)、缴纳养老保险(提供社保部门出具的在本单位缴纳养老保险的证明或网页查询打印页,须含2022年6月份的证明,如因相关政策原因未及时缴纳的,需同时提供政府部门发布的相关政策文件,2022年5月1日后新成立的企业可不提供)。
(2)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加本工程监理同一标段投标,提供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查询打印的相关材料并加盖投标人公章(须包含股东信息及股权变更信息)。
3.5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本项目采用资格后审,开标后由评标委员会依据招标文件对投标人投标文件及相关资料进行资格审查。
4. 招标文件获取
4.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22年07月01日09时00分至2022年07月07日17时00分(北京时间),登陆“郑州航空港经济综合实验区(郑州新郑综合保税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www.zzhkgggzy.cn)”网站,完成“CA数字证书办理”及“市场主体信息库登记”后,凭CA数字证书参与招标文件下载等交易活动,具体操作事宜详见中心网站“公共服务--办事指南”栏目内《市场主体信息库申报须知》。
4.2 招标文件每套售价0元。
5. 投标文件的递交
5.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22年07月27日08时40分,投标人应在截止时间前通过郑州航空港经济综合实验区(郑州新郑综合保税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www.zzhkgggzy.cn)递交(上传)加密的电子投标文件。
5.2 逾期送达(上传)的投标文件,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将予以拒收。
5.3 本项目采用“远程不见面”开标方式。投标人无需到开标现场参加开标会议,不再要求投标人到达现场提交任何资料。不见面开标的具体事宜请查阅郑州航空港经济综合实验区(郑州新郑综合保税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公共服务--下载专区 ”栏目内《郑州航空港经济综合实验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不见面开标大厅操作手册》。
5.4 郑州航空港经济综合实验区(郑州新郑综合保税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不见面开标大厅网址为:http://www.zzhkgggzy.cn:18082/BidOpeningHall。投标人应当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做好不见面开标的准备工作,否则由此可能引起的解密失败或无法解密等问题由投标人自行承担。
5.5 本项目招标文件中所要求证件、证书、业绩等有关资料,均不再提供原件,按照招标文件要求对此做真实性承诺,但投标文件中应附相应资料清晰的扫描件或复印件,由于模糊不清导致评委无法辨别的,后果由投标人自行承担。
6.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在《郑州航空港经济综合实验区(郑州新郑综合保税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河南省电子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上发布,招标人及招标代理机构对任何转载信息不承担责任。
7.联系方式
招 标 人:河南领港冷链物流有限公司
地 址:郑州航空港经济综合实验区迎宾大道金融广场8楼
联 系 人:郭先生
电 话:0371-87085292
代理机构:中昱国际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地 址:郑州市郑东新区农业南路祥盛街交叉口楷林中心
联 系 人:王先生
电 话:18336320099
监督部门:郑州航空港经济综合实验区建设局(郑州市生态环境局郑州航空港经济综合实验区分局)
地 址:郑州航空港区新港大道与赠之路交叉口政务服务中心中楼711室
电 话:0371-60890276
邮 箱:gqjsspb@163.com
2022年06月3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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