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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排水集团液体聚氯化铝采购(2024)(包二)延期公告

· 2024-04-18

一、项目名称:北京排水集团液体聚氯化铝采购(2024)(包二)

二、项目编号:BJPS-2024-JT-NCB-SC-0020

三、招标人:北京城市排水集团有限责任公司

四、变更内容:

1.招标文件获取截止时间:延期至2024年5月6日17时(北京时间,下同)。

2.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延期至2024年5月7日9时30分。

3.远程电子签到时间:延期至2024年5月7日8时00分至5月7日9时30分。

4.电子投标文件进行远程解密时间:延期至2024年5月7日9时30分至5月7日10时30分。

其他内容不变,特此说明。

 

北京城市排水集团有限责任公司

2024年4月18日

第一次变更公告内容:

一、项目名称:北京排水集团液体聚氯化铝采购(2024)(包二)

二、项目编号:BJPS-2024-JT-NCB-SC-0020

三、招标人:北京城市排水集团有限责任公司

四、变更内容:

1.招标文件获取截止时间:延期至2024年4月18日17时(北京时间,下同)。

2.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延期至2024年4月19日9时30分。

3.远程电子签到时间:延期至2024年4月19日8时00分至4月19日9时30分。

4.电子投标文件进行远程解密时间:延期至2024年4月19日9时30分至4月19日10时30分。

其他内容不变,特此说明。

北京城市排水集团有限责任公司

2024年4月3日

原公告内容: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北京排水集团液体聚氯化铝采购(2024)(包二)(项目编号:BJPS-2024-JT-NCB-SC-0020),招标人为北京城市排水集团有限责任公司,招标项目资金来自企业自筹,出资比例为100%。该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本项目进行公开招标。

2.招标人简介、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北京排水集团是北京市国资委所属首都市政公用基础设施一级骨干企业,具备集排水和再生水投融资、设计研发、工程建设、装备制造、运营管理于一体的全产业链整体实力和服务竞争优势,是创新驱动、产融一体的综合环境服务产业集团,总资产757亿元,以雨污水的收集、处理、回用和城市防汛保障为主营业务。是北京中心城区排水和再生水设施投融资、建设、运营的特许经营企业,负责建设和运营北京中心城区的雨污水管网、泵站、污水处理厂、再生水厂、再生水输配管网和提升泵站、污泥处置设施;同时积极拓展市场化水环境治理项目,成功中标并建设运营南宁那考河、沙江河流域治理PPP项目、南水北调核心水源区湖北十堰污水处理和垃圾渗滤液处理等项目。

北京排水集团、北京北排水环境发展有限公司及其北京地区所属各分公司拟采购液体聚氯化铝。采购执行方式为集团框架协议+采购单位年度合同+任务单,协议期限为730个日历日。本项目分为两个标包,包二年预计使用量47437吨(2025年8月15日前)。实际使用地点为北京城区(朝阳区、海淀区、丰台区)、北京郊区(通州区、大兴区、怀柔区、房山区、延庆区等)。两个标包采用兼投不兼中原则。若投标后出现同一供应商同为两个标包排名第一时,推荐该供应商为第一标包的中标候选人。

投标人承诺:符合采购人(甲方)内部管理要求前提下,采购人(甲方)所属各级子企业需向中标人(乙方)采购框架协议项下标的物的,由采购人(甲方)所属各级子企业与中标人(乙方)协商,双方基于本项目框架协议订立具体合同。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以下:

3.1.1 资质要求:

(1)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能够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营利法人;

(2)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或破产状态,且资产未被重组、接管、冻结;

(3)运输单位具有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交通运输主管部门颁发的有效期内的道路运输经营许可证(运输单位指投标人,或投标人委托的承运人);

(4)具有聚氯化铝生产项目10万吨(含)及以上环境影响报告书的批复文件、或年产10万吨(含)及以上水处理药剂(提供申报或其他文件证明明细中含聚氯化铝)环境影响报告书的批复文件的生产厂家;

3.1.2 财务要求:

(1)财务制度健全,2020年、2021年、2022年连续三年财务状况经会计师事务所审计;

(2)一般纳税人,提供增值税普通发票或专用发票;

3.1.3 业绩要求:

2022年1月1日至发布招标公告之日(不含)止,累计具有4万吨(含)以上的聚氯化铝(固体或液体)的销售业绩;

3.1.4 信誉要求:

投标人不得存在以下情形:

(1)投标截止日前五年内,在北京排水集团集中采购平台采购项目中因不履行合同约定义务或履行合同约定义务不合格的事项而被终止或解除合同的情形;

(2)投标截止日前五年内,在北京排水集团集中采购平台采购项目中无正当理由放弃中标资格、拒不签订合同、拒不提供履约担保的情形;

(3)投标截止日,在北京排水集团供应商黑名单中;

(4)投标截止日,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总经理、董事、监事、拟委派参与本项目的项目经理及项目负责人,在上述(1)、(2)、(3)情形的供应商中担任法定代表人、总经理、董事、监事、参与本项目的项目经理及项目负责人的(以上法定代表人、总经理、董事、监事信息以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http://www.gsxt.gov.cn/index.html)为准,拟委派参与本项目的项目经理或项目负责人信息以采购人及其所属公司的合同/协议及相关合同/协议的执行记录为准)的情形。

3.1.5 其他要求:

(1)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有关法律、法规、规章和与采购有关的规章制度;

(2)运输车辆需符合北京市交通委员会、北京市环境保护局和北京市公安局公安交通管理局联合下发的《关于对部分载货汽车采取交通管理措施降低污染物排放的通告》。

(3)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3.2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24年3月21日17时至2024年4月10日17时(北京时间,下同),登录北京排水集团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http://cg.bdc.cn/bpsdzzb)下载电子招标文件。

4.1.1下载电子招标文件,须首先登录北京排水集团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 (http://cg.bdc.cn/bpsdzzb)完成注册、申办CA数字证书(单位CA数字证书、法定代表人的个人CA数字证书),供应商注册、CA数字证书申办方法及流程详见北排供应链网站(https://www.bdc.cn/bdc/bpgyl/index.html)结果公示/重要通知栏重要通知的《北京排水集团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供应商注册及申办CA数字证书须知》。

投标人应妥善保管本招标投标交易平台账号及密码、单位数字认证证书及密码,因上述账号、数字认证证书或密码保管不当造成的损失,由投标人自行承担。

4.1.2凡有意参加本项目投标者,须通过投标公司账户将标书费转账(或电汇)至我公司账户,并请在汇款凭证的备注(或摘要)中注明(0020)标书费。如备注未标注或标注错误,或付款单位为非投标公司,将导致无法下载本项目招标文件。

4.1.3 标书费汇款证明(须加盖公章)上传至北京排水集团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http://cg.bdc.cn/bpsdzzb)报名投标中标书购买的缴纳凭证,并立即电话010-87905423(标书售卖电话)通知标书售卖审核员,经审核后,投标人可登录下载招标文件。

4.1.4投标人登录北京排水集团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http://cg.bdc.cn/bpsdzzb)投标报名栏目中标书购买处,用单位数字认证证书下载本项目招标文件。

4.2 招标文件每套售价400元,售后不退。

标书费收款账户信息如下:

收款人:北京城市排水集团有限责任公司

开户银行:工行北京体育馆路支行

账号:0200008109022500282

5.投标文件的递交

5.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24年4月11日9时30分。

5.2本项目将使用北京排水集团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在线远程投标,投标人在投标截止时间前无需递交纸质投标文件,同时也无需到达开标现场,投标文件递交方法如下:

(1)投标人应在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前,通过互联网使用北京排水集团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投标工具上传并递交电子投标文件;

(2)投标人应在2024年4月11日8时00分至2024年4月11日9时30分使用单位CA数字证书通过互联网在北京排水集团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投标工具远程电子签到;

(3)投标人应在2024年4月11日9时30分至2024年4月11日10时30分使用单位CA数字证书通过互联网在北京排水集团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投标工具对所递交的电子投标文件进行远程解密。

特别说明:投标人未通过北京排水集团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投标工具上传并递交电子投标文件,或上传的电子投标文件为非使用北京排水集团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投标工具编制的,或未在5.2第(2)款规定时限内远程电子签到或未在5.2第(3)款规定时限内对电子投标文件远程解密的,因此产生的一切后果由投标人自行负责,包括但不限于未成功投标。

当通过北京排水集团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投标工具上传并递交的电子投标文件与中标后递交的纸质投标文件不一致的,以上传至北京排水集团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的投标文件为准。

5.3 投标文件递交的地点:

通过北京排水集团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投标工具向北京排水集团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递交,递交完成后请立即向本项目招标公告预留的招标项目经理的联系方式,确认文件是否上传成功。

投标人要确保上传的文件为使用北京排水集团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投标工具编制的本项目投标文件,否则因此产生的一切后果由投标人负责,包括但不限于未成功投标。

5.4 本次投标文件以上传至北京排水集团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的电子投标文件为准,如非因北京排水集团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或CA数字认证系统故障导致的投标文件未能成功下载及解密的,投标人投标不成功。

5.5 逾期上传或解密的投标文件,北京排水集团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将予以拒收。

5.6 本项目将使用北京排水集团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远程线上开标,投标人可通过北京排水集团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投标工具查看本项目的开标结果及最高投标限价,同时投标人应使用个人CA数字证书对开标结果进行签章确认,投标人不对开标结果进行签章确认,不影响开标结果的合法有效。

投标人可登录北京排水集团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http://cg.bdc.cn/bpsdzzb),在04投标人使用手册及05视频操作流程处下载供应商远程在线投标、开标的使用及视频操作流程。

6.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http://www.cebpubservice.com)和北排供应链(https://www.bdc.cn/bdc/bpgyl/index.html)上发布。

7.联系方式

招标人:北京城市排水集团有限责任公司

地址:北京市西城区车公庄大街北里乙37号

邮编:100044

招标部门:北京城市排水集团有限责任公司采购部

地址:北京城市排水集团有限责任公司采购部(北京市朝阳区东土城路17号院305室)

邮编:100013

招标文件发售:010-87905423

招标项目经理:郭女士,联系方式:010-87905423

招标文件、中标结果质疑联系电话:010-87905418

对招标文件异议、评标结果异议均应通过北京城市排水集团有限责任公司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http://cg.bdc.cn/bpsdzzb)澄清异议栏质疑与澄清中本项目的异议模块提出

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网址:http://cg.bdc.cn/bpsdzzb

开户银行:工行北京体育馆路支行

账号:0200008109022500282

招标工作人员纪律监督:010-88389132,jiwei@bdc.cn

北京城市排水集团有限责任公司

2024年3月2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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