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南省公路工程局集团有限公司焦作至平顶山高速公路焦作
至荥阳段总承包部第四经理部桥面系工程施工劳务合作招标公告
1.招标条件:
本项目焦作至平顶山高速公路焦作至荥阳段,已由相关部门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河南交投焦郑高速公路有限公司 , 施工总承包单位为河南省公路工程局集团有限公司。
本招标工程为施工总承包单位的桥面系工程,建设资金来源:自筹,经河南省公路工程局集团有限公司授权,本次招标招标人为 河南省公路工程局集团有限公司焦作至平顶山高速公路焦作至荥阳段总承包部第四经理部。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项目概况:
焦作至平顶山高速公路焦作至荥阳段总承包部第四经理部起讫桩号为:K26+822.075-K32+953.7,路线全长6.131公里(其中焦作市温县1.592公里,郑州市4.539公里),包含南水北调内引桥和黄河桥主桥,项目路线起于南水北调河与X011乡道交叉口西,至黄河南岸,到达项目终点。
项目采用双向六车道高速公路标准设计,设计速度为120km/h,桥梁荷载等级:公路I级,设计全宽34.5m,桥面净宽2*16.6m。
本项目计划建设工期:计划于 2022 年 2 月 14 日开始, 2025 年 12 月 31 日完工,总工期为 34 个月,缺陷责任期24个月,具体工期安排以业主公司的要求和现场实际情况为准。
本招标工程计划建设工期: 2024 年 08 月开始, 2025 年 08 月完成桥面系工程施工劳务合作,总工期为365日历天,具体工期安排以业主公司的要求和现场实际情况为准。
2.2 招标范围
本次招标范围为 桥面系工程 劳务合作施工招标,共分为1个招标单元。招标编号为: GCJ-DE-JPGS-JX-4招字(2024)001号 。其工区招标单元划分和资质要求见下表:
工程名称 | 招标单元 | 起止桩号 | 主要施工内容 | 备注 |
桥面系工程 | 第一单元 | K26+822-K28+414 | 1、钢筋加工、运输及安装; 2、横隔板、中横梁、端横梁、湿接缝; 3、钢绞线张拉、压浆、体系转换; 4、混凝土护栏; 5、桥面铺装; |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具备独立法人资格,第一单元近五年内完成过至少一项桥面系工程的施工业绩,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备相应的施工能力及经验。具体应满足下列要求:
3.1.1在中国境内依法注册的企业法人,且合法存续,营业执照(三证合一)没有被吊销、责令关闭或被撤销等不良状态;
3.1.2具备建筑施工劳务资质(必须具备安全生产许可证)或国家住房和城乡建设部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公路工程或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及以上资质;
3.1.3税务事项通知书(一般纳税人资格认定书或加盖投标人公章的税务局一般纳税人资格查询页)
3.1.4第一单元投标企业近5年( 2018 年 12 月 01 日以来(至投标截止时间前一天),以完工签订日期为准)完成过合同总金额在100万元以上的 桥面系工程,质量合格;
3.1.5投标人注册资本(实收资本)不少于 500 万元人民币;
3.1.6本次招标对投标人信誉的最低要求:
本次招标不接受下列投标人的报名,如已报名的投标人被证实存在下述任何一项或多项情况的,招标人有权取消投标人的投标及中标资格:
a. 在在中国境内不具备独立的法人资格及相关桥面系工程施工经验的;
b.投标人提供的任何一项证明材料经招标人查实属于伪造、编造的;
c.在河南省公路工程局集团有限公司的劳务合作单位黑名单的。
d.不在工程局集团 2023 年年审合格或优秀名单和 2024 年合格劳务合作单位名录内的。
e.在河南省公路工程局集团有限公司范围内以往合作项目中发生过(正在发生)经济纠纷、法律诉讼的。
f.在其他项目有被驱逐出场经历的。
g.财产被接管或冻结的。
h. 有拖欠农民工工资行为的。
i. 围堵过河南省公路工程局集团有限公司及其主管单位或恶意上访的。
j. 所承接工程业已结算完毕,6个月内无故纠缠拒绝签订最终结算证书的。
k. 承接工程期间出现过重大质量事故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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