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招标项目 邢台市大沙河综合治理工程(南水北调总干渠上游3km处至钢铁路桥处)工程保险 已由 邢台市行政审批局 以 邢批投资【2023】188 号 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 邢台市望泉岛水利管理有限公司 ,建设资金来自 自筹资金及国债资金 ,出资比例为 100% ,招标人为 邢台市望泉岛水利管理有限公司 。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进行公开招标。
2.1项目概况:建设地点:南水北调中线总干渠上游3km处至钢铁路桥处 项目概况:依据《邢台市大沙河防洪规划》(2023年11月),为提高河道防洪能力,完善大沙河沿岸防洪工程体系,提高防灾减灾救灾能力,加强生态修复和环境保护,满足两岸防洪要求,亟需对河道进行综合性治理。 大沙河项目河道中心线全长8.65km,该工程总占地面积约835公顷,建设地点位于信都区大沙河南水北调总干渠上游3km处至钢铁路桥处河道北叉,主要建设内容包括:主槽开挖及滩地平整工程、堤防工程、北汊右岸边界防护工程、蓄水工程等。建设工期36个月。 本次治理段堤防防洪标准为20年一遇,工程等级为Ⅳ等,堤防工程级别为4级;河道主槽疏浚标准为10年一遇;蓄水工程位于主河槽内,主槽设计标准为10年一遇,确定蓄水工程等别为Ⅴ等,主要建筑物级别为5级。 建设规模:1、主槽开挖及滩地平整工程:长度约7.0km。2、堤防及北汊右岸防护工程:堤防及堤顶路全长约5.5km,堤顶路路基总宽8.5m;北汊右岸防护全长约7.0km。3、蓄水工程:布置6座蓄水堰。本项目不得与其他项目的建设内容发生冲突。
2.2招标范围:邢台市大沙河综合治理工程(南水北调总干渠上游3km处至钢铁路桥处)工程保险,主要内容包括对邢台市大沙河综合治理工程(南水北调总干渠上游3km处至钢铁路桥处)工程与安全建设项目进行投保建筑工程的一切险和第三者责任险。 服务期限:自主体工程签发开工令起至工程竣工验收完毕止。
3.1 本次招标对投标人的资格要求如下:
3.1.1资质要求:(1)具备有效的营业执照; (2)投标人须具备中国银行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或其派出机构颁发的保险许可证,同一保险公司只能有一家分支机构作为唯一竞标投标单位;
3.1.2财务要求:财务状况良好,满足本项目的需要;
3.1.3业绩要求:/
3.1.4信誉要求:在投标截止时间前,投标人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以评标当日通过 信用中国 网站查询记录为准);
3.1.5项目负责人资格要求:项目负责人职务需为投标人副总经理级别及以上;
3.1.6其他要求:(1)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加本项目投标,否则均按无效投标处理。 (2)委托代理人及拟投入本项目的项目负责人应为投标人本单位人员。 (3)本项目投标文件技术标部分(服务方案)采用暗标方式编制及评审,即投标 人在编制投标文件技术标部分(服务方案)时屏蔽投标人名称等信息,评标委员会依照招标文件的规定对投标文件技术标部分(服务方案)进行评审。
3.2 本次招标 接受 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下列要求: (1)联合体牵 头人应对招标人负总责。(2)联合体各方在本次招标项目中以自己名义单独投标或者 参加其他联合体投标的,相关投标均无效。(3)应由联合体牵头人办理下载招标文件、交纳投标保证金、签字盖章、上传电子投标文件等事宜。(4)类似业绩、项目负责人、财务状况等相关资料应由联合体牵头人提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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