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项目基本情况 |
1、原公告的采购项目编号:郏采磋商-2024-23 |
2、原公告的采购项目名称:郏县南水北调工程运行保障中心郏县2024年度地方水库移民扶持基金项目 |
3、首次公告日期及发布媒介:2024年10月16日、《河南省政府采购网》《平顶山市政府采购网》、《郏县政府采购网》、《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河南省·平顶山市)》、《河南省公共资源交易公共服务平台》 |
4、原响应文件提交截止时间:2024年11月11日09时00分(北京时间) |
二、更正信息 |
1、更正事项: 0采购公告 1采购文件 |
2、原文件获取时间:2024年10月17日 - 2024年11月10日(北京时间) |
文件获取截至时间变更为:2024年11月10日23时59分(北京时间) |
3、原开标时间:2024年11月11日09时00分(北京时间) |
开标时间变更为:2024年11月11日09时00分(北京时间) |
4、原采购信息内容 |
七、其他补充事宜4、投标人或其他利害关系人对本次中标结果如有异议请在公告发布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按中华人民共和国财政部令第94号《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的相关规定,以书面形式同时向采购人和采购代理机构提出质疑(加盖单位公章且法定代表人签字),由其授权代表携带法人授权书及本人身份证件提交(邮寄、传真件不予受理)。逾期未提交或未按照要求提交的质疑函将不予受理。 |
变更为 |
七、其他补充事宜4、投标人或其他利害关系人对本次成交结果如有异议请在公告发布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可在平顶山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平台上在线向招标人(代理机构)提出质疑(异议)。若有投诉,可在平顶山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平台上在线向行政监督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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