郑州市南水北调配套工程21号线管道应急抢修工程采用竞争性磋商形式进行采购,资金来源为专项资金,现邀请符合条件的供应商参与此次磋商。
一、项目基本情况
1、项目名称:郑州市南水北调配套工程21号线管道应急抢修工程
2、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3、预算金额:785700.00元
最高限价:785700.00元
包号:YSZBCW-2024-1107
包名称:郑州市南水北调配套工程21号线管道应急抢修工程
包预算:785700.00(元)
包最高限价:785700.00(元)
4、采购需求:
1)采购内容:郑州市南水北调配套工程21号线管道工程目前已建设完成,在试通水阶段,输水管道在桩号10+450位置出现漏水现象,形成冲坑,根据现场调查,管道漏水位于管道接口位置,本次需更换2节管道,长度12m,为便于后期维护检修,在该段管道设置检修孔,对更换段管道混凝土支座进行修补,破坏范围内土体进行加固处理。主要建设内容包括:①旧管道拆除;②更换DN2400涂塑复合钢管12m;③管道支座修复;④管道基础处理;⑤管道接口修复加固等。
2)工期:30日历天。
3)质量要求:达到国家质量验收规范合格标准。
5、本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否
6、是否专门面向中小企业:否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无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3.1投标人须具有水利水电工程施工总承包一级(含)及以上资质,并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3.2项目经理应具备水利水电工程专业一级注册建造师资格,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为投标人在职正式员工,与投标人签订了劳动合同,投标人为其缴纳了社会保险(须提供2024年1月 1日以来任意连续六个月社保缴纳证明);
3.3技术负责人应具有水利专业高级及以上技术职称,为投标人在职正式员工,与投标人签订了劳动合同,投标人为其缴纳了社会保险(须提供2024年1月1日以来任意连续六个月社保缴纳证明);
3.4企业主要负责人、项目经理及专职安全员应具有省级及以上水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
3.5拟任本工程项目经理、技术负责人、专职安全员没有正在施工和正在承接的工程项目(须出具加盖单位章的书面承诺,格式自拟),以上人员承担的合同工程已完工或变更手续齐全以及其他符合规定情形的,应在投标文件中提供相应证明材料,可视为无在建工程,开标后提供的不予认可;
3.6投标企业及相关执(从)业人员和委托代理人须在全国水利建设市场监管平台进行信息公开(以网上公示为准,提供网页截图);
3.7投标人被列入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失信被执行人(查询相关主体含单位、企业法定代表人、拟派项目经理),被列入中国政府采购网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被列入信用中国—重大税收违法失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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