项目概况
焦作市陶瓷工业文化创意园烟囱亮化工程 项目的潜在供应商应在 报名 现场 获取采购文件,并于 202 4 年 12 月 06 日 15 时 00分 (北京时间)前提交响应文件 。
一、项目基本情况
1、项目编号: HNYZTP-2024-13号
2、项目名称: 焦作市陶瓷工业文化创意园烟囱亮化工程
3、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4、预算金额 : 787383.57 元
5、采购需求(包括但不限于标的的名称、数量、简要技术需求或服务要求等)
本项目为焦作市陶瓷工业文化创意园烟囱亮化工程,主要内容包括5个烟囱的亮化施工,目测高度30-60米,最终以工程量清单为准。
6、 质量标准:符合国家现行工程施工验收规范,达到合格标准
7 、 合同履行期限 : 自合同签订之日起20日历天
8 、 建设地点: 焦作市山阳区焦辉路南侧(焦作市原陶瓷三厂 )
9 、本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否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1.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1.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1.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1.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1.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1.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备注:供应商在投标(响应)时,按照规定提供相关承诺函,无需再提交上述1.1到1.5证明材料。
2.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2.1供应商须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具备有效的营业执照,具备国家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及以上资质;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
2.2拟派项目经理必须具有建筑工程专业贰级以上(含贰级)注册建造师资格(不含临时),持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且未担任其他建设工程项目的项目经理(项目负责人)(单位出具承诺书),提供在本单位2024年1月1日以来任意一个月的社保缴纳证明及劳动合同(需提供相关证明材料扫描件)。
“本项目实行项目经理(项目总监)实名制,建设工期内项目经理(项目总监)必须保证在本工程开展工作,原则上不允许变更,如有特殊原因确需变更的请遵照《河南省规范项目经理和项目总监任职行为的若干规定(试行)》执行;
2.3拟派技术负责人须具备相关专业中级及以上技术职称,提供在本单位2024年1月1日以来任意一个月的社保缴纳证明及劳动合同(需提供相关证明材料扫描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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