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章 招标公告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北京城市排水集团有限责任公司2025年高安屯再生水厂机修间外立面改造(初步设计、施工图设计)(项目编号:2024-ZC-5251-000148),招标人为北京城市排水集团有限责任公司坝河流域分公司高安屯再生水厂,招标项目资金来自企业自筹,出资比例为100%。该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本项目进行公开招标。
2.招标人简介、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坝河流域分公司下属子单位隶属于北京排水集团和北京城市排水集团有限责任公司。北京排水集团是北京市国资委所属首都市政公用基础设施一级骨干企业,具备集排水和再生水投融资、设计研发、工程建设、装备制造、运营管理于一体的全产业链整体实力和服务竞争优势,是创新驱动、产融一体的综合环境服务产业集团,总资产757亿元,以雨污水的收集、处理、回用和城市防汛保障为主营业务,是北京中心城区排水和再生水设施投融资、建设、运营的特许经营企业,负责建设和运营北京中心城区的雨污水管网、泵站、污水处理厂、再生水厂、再生水输配管网和提升泵站、污泥处置设施;同时积极拓展市场化水环境治理项目,成功中标并建设运营南宁那考河、沙江河流域治理PPP项目、南水北调核心水源区湖北十堰污水处理和垃圾渗滤液处理等项目。
北京城市排水集团有限责任公司2025年高安屯再生水厂机修间外立面改造(初步设计、施工图设计)采购,预计使用地点为北京市朝阳区高安屯8号院高安屯再生水厂,本次采购合同期限为合同签订日期至2025年7月31日,合同形式为固定总价合同。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以下:
3.1.1资质要求:
(1)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能够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公司法人;
(2)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或破产状态,且资产未被重组、接管、冻结,财务状况良好;
(3)具有建筑行业乙级(含)及以上设计资质;
3.1.2财务要求:
(1)财务制度健全,2021年、2022、2023年连续三年财务状况经会计师事务所审计;
(2)一般纳税人,提供增值税普通发票;
3.1.3业绩要求:
(1)投标人近三年(2021年至2024年),具有外立面改造类设计项目,且合同额为14万元(含)以上的设计项目业绩。
3.1.4信誉要求
投标人不得存在以下情形:
(1)投标截止日前五年内,在北京排水集团因不履行合同约定义务或履行合同约定义务不合格的事项而被终止或解除合同的情形;
(2)投标截止日前五年内,在北京排水集团无正当理由放弃中标资格、拒不签订合同、拒不提供履约担保的情形;
(3)投标截止日,在北京排水集团供应商黑名单中;
(4)投标截止日,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总经理、董事、监事、拟委派参与本项目的项目经理及项目负责人,在上述(1)、(2)、(3)情形的供应商中担任法定代表人、总经理、董事、监事、参与相关项目的项目经理或项目负责人的(以上法定代表人、总经理、董事、监事信息以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http://www.gsxt.gov.cn/index.html)为准,拟委派参与本项目的项目经理或项目负责人信息以采购人及其所属公司的合同/协议及相关合同/协议的执行记录为准)的情形。
3.1.5其他要求
(1)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有关法律、法规、规章和与采购有关的规章制度;
(2)法律、行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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