项目概况 鹤壁市城市管理局鹤壁市南水北调向老城区引水工程运营管理和资产处置项目 招标项目的潜在投标人应在 鹤壁市公共资源交易公共服务平台 获取招标文件,并于 2025年01月16日09时00分 (北京时间)前递交投标文件。 | ||||||||||
一、项目基本情况 | ||||||||||
1、项目编号:鹤财招标采购-2024-86 | ||||||||||
2、项目名称:鹤壁市城市管理局鹤壁市南水北调向老城区引水工程运营管理和资产处置项目 | ||||||||||
3、采购方式:公开招标 | ||||||||||
4、预算金额:12,109,500.00元 | ||||||||||
最高限价:12109500元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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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采购需求(包括但不限于标的的名称、数量、简要技术需求或服务要求等) | ||||||||||
运营管理范围:二级加压泵站和二级加压泵站至山城区一水厂12.8公里输水管网(包括但不限于承担设备设施维护维修、供水服务、事故抢修等运营管理服务以及承担使用有关水厂输水管网的相关费用); 资产处置范围:本工程涉及的南水北调金山泵站内改造设备和二级加压泵站和二级加压泵站至山城区一水厂12.8公里DN1200输水管网。 (详见招标文件第四章 项目需求及项目要求); | ||||||||||
6、合同履行期限:详见招标文件 | ||||||||||
7、本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否 | ||||||||||
8、是否接受进口产品:否 | ||||||||||
9、是否专门面向中小企业:否 | ||||||||||
二、申请人资格要求: | ||||||||||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 ||||||||||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满足的资格要求: | ||||||||||
1.投标人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具有有效的营业执照; (2)投标人须提供2021年以来任意一年的财务审计报告或财务报表; (3)投标人须提供2024年以来任意一个月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相关证明材料; (4)投标人须提供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提供承诺,格式自拟); (5)投标人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需提供相关证明材料包括但不限于企业所拥有的设施设备、人员组织、内控制度等)。 | ||||||||||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 ||||||||||
(1)根据《关于在政府采购活动中查询及使用信用记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6]125号)的规定,对列入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严重失信主体名单查询和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名单、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http://zxgk.court,gov.cn)失信被执行人和中国政府采购网站(www.ccgp.gov.cn)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指政府采购行政处罚有效期内),不得参与本次采购;投标人需提供承诺书,对承诺书真实性负责,提供虚假承诺的投标人承担全部责任; (2)与招标人就本次招标的服务委托的招标代理机构及其附属机构没有行政或经济关联;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响应人,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自行承诺,格式自拟); (3)投标人具有独立法人资格且必须为城镇供水企业(需提供企业营业执照); (4)投标人须具有市级及以上城镇供水及运营经验(须提供企业与政府或政府授权签订的与本项目规模类似的协议); 4.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报名。 | ||||||||||
三、获取招标文件 | ||||||||||
1.时间:2024年12月26日 至 2025年01月15日,每天上午00:00至12:00,下午12:00至23:59(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 ||||||||||
2.地点:鹤壁市公共资源交易公共服务平台 | ||||||||||
3.方式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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