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招标项目 正定县南水北调干渠西部农村饮水水源置换项目电力外线工程 已由 正定县行政审批局 以 正行审投资批复【2023】48号 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 正定县水利局 ,建设资金来自 政府 ,项目出资比例为 政府100% ,项目法人为 正定县建设投资有限公司 ,项目代建机构为 正定县建设投资有限公司 , 招标人为 正定县建设投资有限公司 ,招标代理机构为 河北博泽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2.1项目概况: 本工程为正定县南水北调干渠西部农村饮水水源置换项目电力外线工程,工程范围包括正定联村供水有限公司丁旺村泵站10KV配电工程、里双店水站配电工程、野头村泵站10KV配电工程。
2.2招标范围: 工程量清单及图纸包含的全部内容
3.1 本次招标对投标人的资格要求如下:
3.1.1 资质要求: 投标人具有企业法人资格,持有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具有电力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或输变电工程专业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并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及承装(修、试)电力设施许可证五级及以上资质。
3.1.2 财务要求: 提供近三年(2021至2023年度或2022至2024年度)经会计师事务所或审计机构审计的财务审计报告;如投标人成立不满三年,提供成立以来的财务状况表。
3.1.3 信誉要求: 投标人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http://www.creditchina.gov.cn/)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招标代理开标现场查询)。
3.1.4 项目负责人资格要求: 拟派项目经理须具备机电工程专业二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证书,具备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类),且不得担任其他在施建设工程项目的项目经理,否则按无效标处理。
3.2本次招标 不接受 联合体投标。
3.3 本次招标实行资格后审,资格审查的具体要求见招标文件。资格后审不合格的投标人投标文件将按废标处理。
4.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派代表于 2025-05-14 09:00:00 至 2025-05-20 17:00:00 ,登录 石家庄市共资源交易平台 下载电子招标文件。
4.2 招标文件每套售价 0 元,售后不退。图纸押金 0 元,在退还图纸时一并退还。
5.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为 2025-06-06 09:00:00 ,投标人应在截止时间前通过 石家庄市共资源交易平台 递交电子投标文件。
5.2逾期送达的投标文件,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将予以拒收。
不组织进行工程现场踏勘并不召开投标预备会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 河北省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石家庄公共资源交易网 上发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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