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北振兴港航工程有限公司因南水北调中线一期工程汉江兴隆水利枢纽下游隔流堤水毁应急整治项目施工项目建设需要,拟对南水北调中线一期工程汉江兴隆水利枢纽下游隔流堤水毁应急整治项目施工工程施工劳务分包进行采购,资金来源:企业自筹,采购方式:竞争性谈判,欢迎符合资质条件并对此感兴趣的响应供应商参加本项目的谈判。
一、项目概况
1.采购编号:ZX-兴隆水毁工程-2025-001
2.项目名称:南水北调中线一期工程汉江兴隆水利枢纽下游隔流堤水毁应急整治项目施工劳务分包
3.工程地点:潜江市兴隆枢纽
4.项目内容:砂袋抛填、D型排铺设、块石抛填、钢丝网块石包装填、安全监测设施作业 ,具体内容详见第三章的《工程量清单表》。
5.工期要求:总日历天数: 60日历天,具体开工时间以甲方的通知为准。
6.工程质量标准:
按甲方与业主所签订总承包合同有关质量的约定、国家现行的施工及验收规范及相关工程质量评定验收标准,本工程质量必须达到相关质量检检评定合格标准。
二、谈判资格要求
1.企业资质要求:
1.1供应商须具有独立法人资格,有效的营业执照和开户许可。
1.2持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建筑工程等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或劳务分包资质,且在我公司合格供应商名册中注册登记。
2.企业业绩要求:
供应商近三年(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前36个月,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完成相关施工合同不少于 1 个,单项合同额不少于 50 万。(能够提供清晰的项目中标通知书复印件或合同协议书复印件)。
3.人员要求:
3.1拟派项目经理须具备建筑、市政、水利水电或港口与航道专业二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和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证),提供加盖单位公章的相关证书复印件。
3.2其他人员要求:满足施工要求,需在谈判响应文件中说明。
4.信誉要求:
4.1响应方在近三年内(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前36个月)的企业经营活动中,无重大违法记录,提供承诺书并加盖公章。
4.2响应方近三年内(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前36个月)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失信被执行人名单、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在相应网站上有关于企业、法人不良行为记录的单位,将被拒绝参加本次谈判;(提供本公告发出之日以后的网页截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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