郑州市城市防洪排涝预报预警系统项目监理招标公告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郑州市城市防洪排涝预报预警系统项目已由郑州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以郑发改审数字〔2024〕106号文批准建设,投资项目在线审批监管统一代码为:2411-410100-04-04-240550。建设资金来源:财政资金,已落实,招标人为郑州市城市防洪排涝预报预警系统建设管理局,招标代理机构为大成工程咨询有限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监理进行国内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名称:郑州市城市防洪排涝预报预警系统项目监理
2.2招标编号:DCZBHT-2025-2133
2.3建设规模:郑州市防洪排涝预报预警系统项目主要建设监测感知、数字孪生平台、应用系统等。数字孪生平台、应用系统部署在郑州市政务云平台,其中洪涝五预系统中防洪部分涉及建设范围为郑州市城区及其上游汇水区域,面积为2448 km²,城区洪涝精细化模拟模型构建范围为主城区,面积约1239km²,重点片区洪涝高精度模拟模型建模范围为主城区金水河流域,面积约78km²;洪涝联合调度分析系统、防洪排涝综合信息服务系统、综合大屏驾驶舱涉及范围为郑州市主城区;水库运管矩阵平台涉及尖岗、常庄两座水库。监测感知涉及范围主要为金水河、熊儿河、东风渠、七里河、索须河、魏河等城区主要排涝河道;城区易积水点;明渠暗涵;南水北调工程郑州段。
2.4招标范围:本项目主体内容建设期及质量保修期的监理服务。
2.5标段划分:划分一个标段。
2.6质量标准:合格并满足招标人要求。
2.7监理服务期限:建设期(12个月)至质量保修期结束。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资格要求:
(1)具备独立法人资格,具有有效的营业执照;
(2)投标人具有信息系统工程监理能力;
(3)拟任项目总监须具有水利工程专业注册监理工程师资格或信息系统监理师证书,且具有水利相关专业或信息系统相关专业高级技术职称;具有投标人出具的本项目总监聘任证明,与投标人签订劳动合同并依法缴纳社会保险,且未担任其他在建项目的项目总监;
(4)企业近三年(2022、2023、2024年度)财务状况良好,提供企业财务审计报告或年度财务报表(企业成立不足三年的,从注册年份起提供)。
3.2投标人被列入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全国法院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信息公布与查询平台失信被执行人的,被列入中国政府采购网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被列入国家税务总局—重大税收违法失信案件信息公布栏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的,将依法限制或禁止其参加本项目投标。(信用查询页面须包含日期,日期须在文件下载时间后。)
3.3投标人应提供近三年无行贿犯罪记录的承诺函。如提供虚假承诺的,招标人将取消投标人的投标资格或中标资格。
3.4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投标人须提供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公示的公司信息(包含公司基本信息、股东信息及股权变更信息)网页查询结果证明。查询时间自招标公告发布日期之后,查询结果应显示查询时间并加盖投标人公章。若弄虚作假一经核实取消投标(中标)资格。】
3.5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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