邢台市南水北调配套工程9处大坑隐患处理施工招标公告
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邢台市南水北调配套工程9处大坑隐患处理 已由河北水利发展集团有限公司 批准建设,建设资金来自自筹资金,招标人为河北水务有限公司,招标代理机构为河北鼎瑞项目管理有限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概况
项目名称:邢台市南水北调配套工程9处大坑隐患处理施工
建设内容:本次隐患处理的工程任务为通过采取土方回填、边坡衬砌等工程措施,消除邢台市南水北调配套工程邢清干渠、南任支线、宁柏线及隆华线等4条输水管线沿线合计9处大坑安全隐患,保障供水工程安全运行。主要建设内容为邢清干渠沿线5处(桩号5+027'~5+165'、27+254~27+381、27+455~27+590、27+666~27+793、28+066~28+099)、南任支线沿线1处(桩号0+225~0+316)、宁柏线沿线1处(桩号NBX24+870~NBX24+909)、隆华线沿线2处(桩号17+700~17+828、18+007~18+199)共9处大坑的边坡防护。
2.2标段划分、招标范围、工期及质量要求
本次施工招标共分为1个施工标段
招标范围:工程量清单及图纸范围内的全部内容。
计划工期:3个月,缺陷责任期(工程质量保修期)为一年;具体开工日期以监理人书面通知为准。
质量要求:符合国家、河北省现行行业标准和规范要求。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必须同时具备下列资格条件:
3.1.1资质要求:投标人应是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法人或其他组织,具备水利水电工程施工总承包二级(及以上)资质,且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承担本项目施工的能力。
3.1.2财务要求:财务状况良好,提供2024年度经会计师事务所或审计机构审计的财务会计报表,包括资产负债表、现金流量表、利润表和财务情况说明书(或附注);投标人成立时间至投标截止时间不足一年的,须提供其基本存款账户开户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
3.1.3信誉要求:投标人未被国家信息中心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以开标当天投标截止时间后在上述网站的查询结果为准。未查询到的单位,视为信用无问题。)。
3.1.4项目经理资格要求:拟任本项目的项目经理须具备水利水电专业二级(及以上)建造师注册证书,具备水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有效的B类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且至投标截止时间未担任其他在建工程的项目经理。
3.1.5其他要求:
(1)投标人拟任本项目技术负责人须具有水利水电工程相关专业高级及以上技术职称;
(2)投标人的企业主要负责人须具备水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有效的A类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
(3)拟投入本项目的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须具备水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有效的C类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
(4)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本项目的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加本项目投标。
3.2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3 本次招标实行资格后审。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本项目采用电子招标投标方式,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25年7月4日至2025年7月10日9:00-17:00之间任意时段使用河北CA登录河北省公共资源交易服务平台(http://ggzy.hebei.gov.cn/hbjyzx/)下载电子招标文件,下载完成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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