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0715014 30715011 91370323MA3RL97E56 高青县农村供水保障提质工程-施工标 招标公告 1.招标条件 高青县农村供水保障提质工程已经 高青县发展和改革局以 高发改项审〔2025〕27号 批准建设, 项目法人和招标人为 高青县农业节水灌溉服务中心 ,建设资金已经落实,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委托 山东裕恒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对该项目施工标 进行国内公开招标。 2.招标内容和招标范围 对芦湖水厂净水设施进行更换;对辛庄村、张王村、翟寺村内部分村内设施老化严重的供水管线及水表进行更新、改造。 (1)对芦湖水厂净水设施进行更换:提升东部乡镇6万户农村居民供水保障水平,确保广大群众喝上优质、干净、放心的自来水;(2)对辛庄村、张王村、翟寺村内部分老化严重的供水管线及水表进行更新、改造,全力保障群众生活用水需求。 本次招标为 2个标段。 工程施工1标: 施工1标 标段内容: 对芦湖水厂净水设施进行更换,对辛庄村内部分老化严重的供水管线及水表进行更新改造 资格审查项: 1.资质证书. 2.营业执照. 3.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 4.法人代表授权委托书. 5.拟任项目经理近一个月社保缴纳证明材料(退休返聘人员的人身意外险). 6.授权代表人是否为单位固定人员. 7.项目经理的注册建造师注册证. 8.水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项目经理的项目负责人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证). 9.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C证). 10.授权代表人近一个月社保缴纳证明材料. 11.承诺落实农民工工资保证金、实名制管理、工资专用账户、分包企业委托施工总承包企业通过银行代发农民工工资等制度(施工合同额300万以上且工期超过3个月、累计使用农民工人数达到30人的,需承诺将本项目纳入山东省农民工工资支付监管平台管理),按月足额发放农民工工资,落实欠薪清偿责任。. 12.技术负责人职称证. 13.投标保证金电汇凭证或保函. 14.投标人基本存款账户开户许可证或基本存款账户信息. 工程施工2标: 施工2标 标段内容: 对张王村和翟寺村内部分老化严重的供水管线及水表进行更新更换 资格审查项: 1.资质证书. 2.营业执照. 3.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 4.法人代表授权委托书. 5.拟任项目经理近一个月社保缴纳证明材料(退休返聘人员的人身意外险). 6.授权代表人是否为单位固定人员. 7.项目经理的注册建造师注册证. 8.水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项目经理的项目负责人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证). 9.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C证). 10.授权代表人近一个月社保缴纳证明材料. 11.承诺落实农民工工资保证金、实名制管理、工资专用账户、分包企业委托施工总承包企业通过银行代发农民工工资等制度(施工合同额300万以上且工期超过3个月、累计使用农民工人数达到30人的,需承诺将本项目纳入山东省农民工工资支付监管平台管理),按月足额发放农民工工资,落实欠薪清偿责任。. 12.技术负责人职称证. 13.投标保证金电汇凭证或保函. 14.投标人基本存款账户开户许可证或基本存款账户信息. 3.规模 小(五)型 4.资金来源 财政投资 5.投标人资格要求 5.1工程施工1标和工程施工2标投标人为具备水利水电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及以上资质的独立法人,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承担本工程施工的能力;拟派项目经理须具有水利工程专业二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证书,拟派项目经理已承担一个及以上在建工程施工项目经理的以及发生变更6个月内的,均不能参加本项目投标,项目经理和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必须持有水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 5.2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 5.3投标企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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