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 邯山区农村生活饮水改造提升工程 已 由 邯郸市邯山区行政审批局 以 邯山审批 (2023)53号 批 准建设,项目业主为 邯郸市邯山区水利局 ,建设 资金来自 债券资金及地方配套资金 ,项目出资比例为 100% ,招标人为 邯郸市邯山区水利综合服务中心 。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 DE355 PE100给水管材 材料采购 进行公开招标 。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概况: 项目主要为利用南水北调水源通过市区供水管网接口连接到项目区,邯山区农村生活饮水改造提升工程(主管网部分)包括西线、中线、东线三部分村外管网敷设 34730m, 共分为 6个标段, 具体内容详见 招标文件 ;
项目实施地点: 邯郸市邯山区辖区内,招标人指定地点 ;
招标方式:公开招标;
供货期 : 45日历天,根据项目进度按照招标人要求供货;
2.2招标 范围:邯山区农村生活饮水改造提升工程(主管网部分),共分为 6个标段,本公告为 六 标段( 二次 ),其招标范围 为: DE355 PE100给水管材采购,具体内容详见 招标文件。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本次招标对投标人的资格要求如下:
3.1.1资质要求:
投标人为具有独立企业法人资格 、开户许可证(或基本存款账户信息) ;
3.1.2财务要求:
提供 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承诺函 ;
3.1.3信誉要求:
( 1)参加本次招标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 ;
( 2)对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为记录名单的投标人,拒绝参与本项目投标活动;【查询渠道: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
3.1.4其他要求:
( 1 )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承担本项目 能力 的声明;
( 2 ) 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 ;
( 3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实 行资格后审,资格后审不合格的投标人投标文件将按 无效投标 处理 。
3.2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下列要求: / 。
3.3 一个制造商对同一品牌同一型号的材料,仅能委托一个代理商参加投标。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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