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招标条件
引江补汉工程生态敏感区及陆生生态古树就地保护项目已获得批准,招标人为中国南水北调集团江汉水网建设开发有限公司,招标项目资金来自国家财政资金及企业自筹资金,出资比例为100%,该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中国南水北调集团综合服务有限公司受招标人的委托,作为本项目招标代理机构对本项目进行公开招标,现邀请合格的单位参加投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项目名称:引江补汉工程生态敏感区及陆生生态古树就地保护项目。
2.2 招标编号:NSBD2024FW253401。
2.3 项目概况:引江补汉工程涉及的长江三峡风景名胜区、五道峡自然保护区、官山森林公园、野花谷风景名胜区、刺滩沟自然保护区等生态敏感区,以及水源工程区下游影响区分布的长江中华鲟自然保护区、长江天鹅洲白鱀豚国家级自然保护区、石首麋鹿国家级自然保护区、监利何王庙江豚自然保护区等生态敏感区,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影响评价法》等有关规定,需要开展生态敏感区及陆生生态古树就地保护工作。
2.4 项目地点:湖北省宜昌市、襄阳市、十堰市、荆州市等地。具体位置详见招标文件。
2.5 招标范围:
(1)生态敏感区保护:针对引江补汉工程涉及的生态敏感区,开展宣传教育、设立围栏、定期巡视等保护工作。
(2)陆生生态古树就地保护:针对引江补汉工程施工区、临时施工道路等临时工程附近分布的古树实施就地保护措施。
具体招标内容详见招标文件。
2.6 项目计划服务期:各生态敏感区巡视服务时间自合同生效之日起至引江补汉工程通水运行后3年,古树就地保护服务时间为自合同生效之日起至工程通水运行前。引江补汉工程计划通水运行日期为2033年,具体服务开始时间以及通水运行时间以甲方通知为准。
2.7 质量标准:符合国家行业技术规范,满足招标文件技术标准要求。
2.8 最高投标限价:人民币叁佰壹拾万元整(¥3,100,000.00元)。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投标人必须是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在国内注册的独立法人或其他组织,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具备合格有效的营业执照;投标人若为事业单位的,提供事业单位法人证书;
3.2 2019年1月1日至今(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投标人承担过100万(含)以上大型水利水电工程生态环境调查、监测、评估相关项目(至少有其中一项)。
3.3 拟担任项目负责人应具备生态环境保护相关专业高级及以上技术职称(或相当职称);
3.4 近三年(2021年、2022年、2023年)财务状况良好,提供相应年度财务经审计的报告(若事业单位无财务报告的,提供近三年的财务报表等;成立不足三年的以成立日期起算),财务审计报告应包括资产负债表、利润表、现金流量表,不要求提供附注部分;
3.5 投标人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以评标当日,通过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查询结果为准);
3.6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招标文件的发售
4.1 获取时间:2024年12月12日至2024年12月17日。登录中国南水北调集团采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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