询 价 函 ( 柴 油 )
询价编号:ZT11(10)-NSBD-XJ-2025-09
公司:
因雄安南水北调 施工需要,南水北调大清河加固项目 拟采购一批柴油(清单如下表),请贵公司按以下具体要求进行报价。
一.物资需求表
序号 | 物资名称 | 规格型号 | 质量标准 | 计量单位 | 需求量 | 到货地点 | 备注 |
1 | 柴油 | 0# | GB19147-2016 | 吨 | 50 | 河北省保定市白沟镇白沟大桥西侧 | 按照比重1190升/吨计算 |
二.有关要求:
1.报价资料要求:报价函、营业执照、危化品经营许可证、开户许可证、近2年供货业绩(同类工程或国家重点工程建设项目)、生产许可证(如有)、质量管理体系认证(如有)、资质证书(如有)。
1.1.报价函:必须按照需方提供的样表格式进行编制报价,详见报价资料。若报价单位未按附表编制报价,视为报价函无效。
1.2.营业执照:营业范围需涵盖询价物资种类,具有独立企业法人资格的生产商或代理商,报价人若为代理商,须取得制造工厂出具的授权委托书。
2.物资报价为货物的到站总价,包含但不限于材料费用、加工费、试验费、包装费、装车费、运杂费、服务费、售后服务费等,需方不再支付其他费用,必须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可抵扣的税额在报价表中单列。
3.表中数量为暂定数量,结算数量以实际验收数量为准。
4.货物验收方式以下两种选其一:
①供方应保证其计量符合国家标准,需方对供方供应的柴油实行定制桶验收,如双方对计量有异议的,则采用过磅方式验收,以实际过磅称重数量为准。供方不得直接向需方用油设备加油,否则需方有权拒付该批柴油货款。
5.质量要求:供货方提供的柴油必须符合GB19147-2016车用柴油质量标准要求。
6.交货期限:供货方需在需方下达计划后24小时内送达指定交货地点。
7.交货地点:河北省保定市白沟镇白沟大桥西侧中铁十一局工地。
8.货款结算支付方式:
8.1.结算方式:结算采用一票制,结算单价在合同有效期内执行浮动价,价格浮动规则为:
浮动规则:结算单价=网价+固定费
网价:到货当日发展和改革委员会网站公布的项目部所在河北省最高零售价为网价。
8.2.货款支付比例:需方在收到供方提交的合规增值税专用发票,并经税务机关认证通过后 1 个月内支付供方供应期所供合格物资 85 %货款,剩余货款暂时扣留作为质量保证金,质量保证金在该批物资验收合格 2 个月后无息返还,但质量保证金的支付并不免除供方对交付物资质量的保证责任。
8.3.货款支付方式:电汇、银行转账、银行承兑汇票或E信通(贴息费用由供货方承担)。
9.报价有效期:60日。
10.其他要求:
三.报价资料投递:
报价人通过铁建云采(https://www.crccep.com/homeIndex)进行供应商注册并办理会员,登录后查询询价公告并按流程要求在铁建云采递交资料(具体请参考网站首页下方供方子门户操作手册)。
四.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需方:冀荣耀 电话:17800192003
采购组织:唐冲 电话:18696158666
需方:中铁十一局集团南水北调中线天津干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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