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招标项目石家庄市南水北调配套工程-西南地表水厂及配水管网工程-(水厂建设部分)材料采购活性炭招标人为石家庄供水有限责任公司,招标项目资金来自企业自筹,项目出资比例为100%。该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进行公开招标。
2.1项目名称:石家庄市南水北调配套工程-西南地表水厂及配水管网工程-(水厂建设部分)材料采购活性炭
2.2项目概况:石家庄市南水北调配套工程-西南地表水厂及配水管网工程-(水厂建设部分)材料采购活性炭。
2.3招标范围:活性炭采购
2.4交货地点:招标人指定地点
2.5交货期:45天
2.6质量标准:合格
2.7最高限价:7200000元
3.1投标人资格要求:
3.1.1资质要求: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注册,营业执照处于有效期,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和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制造商或代理商,要求必须有涉水卫生许可批件。
3.1.2信誉要求: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是否被列入上述名单的情况,以开标当天信用中国网站查询为准,不需要投标人提供】;
3.1.3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
3.2其他要求:
3.2.1供应商不得提供贴牌产品。生产工艺、设备必须符合国家产业发展政策的相关规定。制作生产厂家需具有完整生产工艺流程,完整产业链。自行承诺格式自拟。
3.2.2质量保证能力要求:须提供生产厂家 ISO9000 质量管理体系认证,产品符合国家现行标准,具有近两年由专业检验、检测机构出具的招标物资 设备有效合格的质量检验报告。
3.2.3如为代理商投标,须具有制造商针对本项目的唯一授权委托书;
3.2.4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25年 9 月 4 日09:00时至2025年 9 月 10 日17:00时(北京时间,下同),登录“招标通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网址:http://www.hebztb.com/) 下载电子招标文件。
4.2 招标文件每套售价500元人民币,售后不退。
4.3 其他说明: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购买招标文件时须在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上传以下报名资料扫描件:(1)营业执照;(2)授权委托书(原件)及被授权人身份证;(3)制造商针对本项目的专项授权书。(注:本项目为资格后审,报名资料的审验并不作为投标人资格条件的最终认定,投标人应对资料的真实性、合规性负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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