谈判公告
1 采购条件本项目 重庆市云阳建全抽水蓄能电站 项目业主为南水北调(重庆)新能源开发有限公司,建设资金已落实,采购人为 湖南中南电力机电设备成套有限公司。项目已具备采购条件,现采用公开谈判的方式对本项目 阀门 进行择优选定供应商。
本合同由项目业主、采购人、成交人签订三方签订。
2 项目概况与采购范围 2.1 项目概况重庆云阳建全抽水蓄能电站位于重庆市云阳县高阳镇境内,距重庆市公路里程350km,距云阳县城41km,距高阳镇13km。电站上水库位于高阳镇桂林村和金惠村之间的石河堰水库,下水库位于高阳镇建全村和海坝村之间的双河口水库。电站装机为4×300MW,总装机容量1200MW,属一等大(1)型工程。枢纽布置包括上水库区、输水系统、厂方系统、下水库区。
按照电站总体计划安排,本电站4台机组计划分别于2027年3月31日、2027年6月30日、2027年9月30日、2027年12月31日投产。
2.2 采购范围重庆云阳建全抽水蓄能电站的阀门的设计、制造、装配、工厂试验、交付、现场安装和试验的指导等,详见技术规范书和价格表。
3 交货时间、地点3.1 交货时间采购人计划的交货时间:合同范围内的设备、备品备件及专用工具等暂定在2026年3月1日之前供货至工地现场。
具体交货日期、批次、数量根据买方书面通知确定。
3.2 交货地点重庆云阳建全抽水蓄能电站工地现场业主指定的位置(如安装间、现场仓库等)车板交货。卖方应提供技术指导和专用起吊工具。
上述具体交货日期、批次、数量、地点根据采购人书面通知确定,响应人应按照采购人要求交货和提供服务。
4 响应人资格要求4.1本次采购要求响应人须具备以下条件:(1)本次采购要求响应人须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注册的法人,响应人是增值税一般纳税人,能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
(2)响应人为生产厂家的应具有自2020年1月1日至投标截止日(设备投运时间在此时间内)水电站类似阀门供货业绩3个(合同金额不低于200万人民币),并成功运行1年及以上,均需提供供货业绩和相关证明文件。
(3)响应人为代理商的,需提供生产厂家针对本项目的授权书,厂家须满足第(2)条生产厂家全部资格要求,并在谈判响应文件中提交相关证明文件。注:同一品牌不允许生产厂家和代理商同时报名。
(4)响应人应具有良好的银行资信和商业信誉,近三年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财产被接管、冻结、破产状态。经营状况良好,近三年内财务状况未连续三年亏损(需提供经审计的财务报告)。
(5)具有完善的质量管理体系,需提供生产厂家的质量管理体系认证证书。
(6)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加本采购项目的报价
(7)信誉要求:响应人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以评标当日,通过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查询结果为准)。
4.2 本次采购不接受联合体报价。
4.3 响应人不存在《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禁止报价的情形。
4.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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